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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近期将建立房产中介“诚信档案”

全金铺   2017-04-06     浏览量:970

违规销售

在各种限购、限贷和限外之后,调控政策之手开始更多地抓向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秩序。

佛山最新发布的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范围覆盖全市五区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和二手房经营行为。重拳出击整治“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门对于市场规范“出拳”不仅于此。据南都记者了解,有关部门将销售规范落实到从业人员,预计在近期将建立中介经纪人“诚信档案”。据透露,这一规范制度在加速筹备中,“市场上所谓电商联动、渠道销售太多、太散,是重点规范对象”。

乱象

你转发的,可能是个假的“火爆”

在广佛交界处的某大型楼盘销售中心,一位看房客由于不满销售人员阻止其随意进入园区,与“已经先进去看房的亲友会合”而发生争执,进而冲动损坏沙盘。

这个画面被现场的人拍成了朋友圈小视频,而当少数销售人员转发时,配文变成了“急于买房的客户,买不到房子闹事”。

这是早前佛山市场上的一个真实画面,而这种无法辨明真假的“看图说话”在广州限购升级后的佛山继续传播。

“不限购的××,今天你爱理不理,明天你高攀不起。”

“不限购,速度要快,姿势要帅。”

“明天,×××你都买不起了。”

“有楼盘消费者因为买不到房而报警。”

“迅速售罄。”

“一房难求。”

“彻夜排队。”

“买不到房子的TA,哭了起来……”

事实上,被传播中的这些戏剧化的场景,很可能是个为了营造热销而制造出来的假信息。“打鸡血”的销售人员,与追求阅读量的网络传播,不约而同地为消费者买房和投资的热情添柴点火。而这其中,难辨真伪的传播除加速购房者的焦虑之外,进一步加速信息不对称。

而本月起,这类“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将正式受到整顿和监管。

3月30日,佛山市住建局向各区局、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市房协、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整治范围覆盖全市五区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和二手房经营行为。

这其中,就明确提出将对“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三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出拳

变相提价、“捂盘”等,将被重点查处

相对于3月25日开始升级的佛山住宅限购政策,后续的系列房地产市场规范调控政策的力度无疑更大,行动也更加密集。

在3月29日,住建城乡建设部在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的电视电话会议上,通报了近期各地查出的30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这是继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连续三次通报96家违规房企之后,再次集中公开曝光违规房企名单。

而从今日(4月6日)起,佛山住建管理部门的各区局也开始正式对辖区内所有开发和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二手房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必要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进行整改。4月中下旬,还将进行重点抽查。

《通知》中,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常经营行为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共列出重点检查和整顿方向。其中,对于在开发和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将重点查处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以及“使用‘双合同’、变相拆分房价”等12项。

“之前在禅城区一楼盘看房,开始这个楼盘卖毛坯房,房价在11000-13000元/平方米,但现在变相提价,改为卖精装修房,房价涨了四五千元/平方米。”消费者王先生向南都记者爆料,在他看房的过程中,同一区域有类似情况的楼盘不在少数。

4月3日,佛山市住建局发文称,将严格核查和严厉打击“将商品房总价不合理拆分、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捆绑销售车位(库)等违法违规行为”。

“打击双合同,或将让限购区域内‘无房可售’。”有业内人士同时提出,非限购区域的火热,楼盘的“捂盘酝酿提价”也让市场上供应或将进一步减少。而住建局本次发布的《通知》中也进一步明确,“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行为也将被查处。

根据南都爆料系统和市消委会网站的在线投诉梳理,近一年佛山房地产市场纠纷还包括“电商费”、“团购费”等房价之外的灰色收费;销售人员关于周边配套、市政规划或者楼盘信息的过度、虚假承诺;逾期交楼而没有兑现承诺的赔偿;承诺租金回报或者指定代租公司;隐瞒或者弱化土地性质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等问题。据了解,在本次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的过程中,消费者也可以向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规范

电商、“渠道”难管理?将建中介经纪人“诚信档案”

“其实对于正规房地产公司和销售代理公司的管理和规范并不难,这些企业也相对规范。有问题可以有针对性查处。反而中小型中介、渠道公司以及旗下的经纪人非常多,并且‘散’。”据知情人士透露,“有些渠道公司都不需要门店,找个地方注册就可以了。这类公司工商登记条件不多,查处了一间,很容易就‘另起炉灶’。”

而据南都记者采访调查,以因广佛限购升级而楼市成交火热、大批投资客入场的三水区为例,有“渠道”公司经纪人的佣金高达10%。有知情人士透露,渠道公司经纪人的佣金是在原有楼价“拔高”基础上产生的,所以“楼盘仍有得赚”。

“当然,这类公司正规的、高素质的企业也是有的。只是参差不齐差异太大,个别公司为了卖房什么都敢讲,都敢承诺。”该业内人士指出,这类公司很多没有在住建局备案、不需要楼盘现场驻场,只需要外场带客户上门就好。因此管理和彻查起来“难度更大”。

据南都记者了解,有关部门将销售规范落实到从业人员,预计在近期将建立中介经纪人“诚信档案”。

目前,佛山市住建局已经推出“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目前该平台发布了相关房地产企业诚信信息,包括诚信红名单、不良情况通报、奖励情况通报等等。

前不久佛山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周倩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今年销售秩序规范是重中之重,对于行业标准的指定将不再仅仅是房地产开发,还有物业、销售代理等等。“将从业人员的诚信纳入进来,包括红黑榜和行业谴责。”

据南都记者侧面了解,房地产销售和中介经纪从业人员的相关诚信、规范制度在加速筹备中,预计近期将会有相关进展或者举措出台。

链接

A

对房地产开发各项目重点查处:

1、根据规定设置公示栏和公示台,以及相关文件的公示,如预售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利因素、限购政策、销控表、价格备案等;

2、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3、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5、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6、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7、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8、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9、将已作为商品房下手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1 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11、使用“双合同”、变相拆分房价;

12、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B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不正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1、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2、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

3、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4、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5、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6、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7、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8、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

9、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10、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

1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